最新修订时间:2020年11月19日
第一章 概述
1.1 目的及依据
为减轻平台新入驻商家在入驻期间的经营压力,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电子商务开放平台店铺服务协议》、《2020年技术服务费标准说明》之规定,特制定《新入驻商家技术服务费专项优惠说明》。
1.2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平台内的小店商家。
1.3 说明依据
本说明是根据《电子商务开放平台店铺服务协议》和《2020年技术服务费标准说明》制定,平台有权根据业务需要对服务费用的结算日期、支付方式、结算比例等进行变更。发生变更时,平台会以公告形式公布。
第二章 技术服务费优惠标准说明
2.1 优惠方案
自2020年11月19日起,新入驻平台的商家可享受首月非广告订单技术服务费低至1%的优惠。若平台记录商家入驻日期为【T】(以平台记录为准),则优惠在【T+0】当天完成入驻后即时生效,【T+30】当天23:59:59失效。
2.1.1 优惠条件
商家的订单享受技术服务费优惠应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商家诚实守信经营,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平台规则,否则平台有权取消相关优惠资格。
2)若平台记录商家入驻日期为【T】,则订单生成日期需在【T+0】入驻后至【T+30】23:59:59;在此期间内,商家累计成交额不超过100万的部分可享受1%佣金优惠,超出部分不享受优惠。
3)本次优惠仅支持非广告订单,不支持广告订单。
4)本优惠仅支持经平台审核确认的新商家享受,已入驻商家或与已入驻店铺存在关联关系的新店铺不享受该优惠政策。关联店铺定义详见《关联店铺管理规则》。
注:新商家指本条说明生效后首次入驻的商家(含当日),以开店成功时间为准
2.1.2 举例
商家A在平台记录的入驻日期为2020年5月1日,2020年5月1日-2020年5月31日期间生成的非广告订单在结算时,若累计支付交易额减去累计退货退款交易额不超过100万,则该订单平台仅收取1%的技术服务费。
2.2 优惠标准调整
平台有权视技术服务费的执行情况对本规则中规定的商家优惠标准进行调整。
第三章 常见问题
Q:若商家退店后再复店,执行时该商家的入驻日期以哪个日期为准?
A:以该商家首次入驻小店的日期为准。如:商家B在2019年12月1日首次入驻小店,后因各种原因发生退店,2020年5月3日再次复店经营。执行时,视该商家的入驻日期视为2019年12月1日,不适用于本规定中的优惠。
第四章 附则
4.1 【生效时间】本说明于2020年5月1日首次生效。并于2020年11月19日最新修订生效。
4.2 平台有权对本说明进行不定期修订,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示程序。若修订内容涉及交易规则的,则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另行执行征求意见程序,公示期结束后,本说明修订内容即告生效。若商家不同意修订后的规则的,可通过平台指引申请停止使用平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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